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荣联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20:15:47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有议案被否决,被否决的议案为《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亮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6 人,代表股份 145,375,8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974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9,315,6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0580%。
569 人,代表股份 6,060,1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16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573人,代表股份6,229,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41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469,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4%;反对 1,692,5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2%;弃权 2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22,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890%;反对 1,692,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707%;弃权 2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03%。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385,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12%;反对 1,700,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5%;弃权 28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39,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550%;反对 1,700,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943%;弃权 28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0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87,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6%;反对 1,791,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0%;弃权 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1,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785%;反对 1,791,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520%;弃权 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95%。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77,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68%;反对 1,787,6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6%;弃权 3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1,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180%;反对 1,787,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974%;弃权 3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46%。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190,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70%;反对 1,880,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6%;弃权 30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44,2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237%;反对 1,880,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896%;弃权 30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67%。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52,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95%;反对 1,796,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9%;弃权 3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06,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58%;反对 1,796,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27%;弃权 3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15%。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83,3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30%;反对 1,973,3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4%;弃权 3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36,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972%;反对 1,973,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785%;弃权 3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43%。
8、审议未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129,7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71%;反对 1,860,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09%;弃权 2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29,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971%;反对 1,860,7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709%;弃权 2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0%。
该提案未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158,3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562%;反对 1,696,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69%;弃权 37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58,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62%;反对 1,696,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269%;弃权 37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69%。
该提案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沈宏罡、张晓会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荣联科技002642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