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5-05-23 19:56: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行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行常设决策机构,在法律法规、《章程》 根据《上海市国资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章程》和股东大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行及股东的 委监管企业国有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行及 合法权益。 控投公司章程指
股东的合法权益。 引(2024)》第 37
条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议事程序
第六条 …… 第六条 ……
董事会会议议案由下列人员提出: 董事会会议议案由下列人员提出:
(一)董事长; (一)董事长;
(二)行长; (二)行长;
(三)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三)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由审计委员会承
(四)1/3 以上董事联名提出; (四)1/3 以上董事联名提出; 接《公司法》规定
(五)监事会提出。 (五)审计委员会提出。 的监事会职权。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或 1/3 以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或者 1/3 以上董事联名
上董事联名提议,或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 提议,或者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时,会议议题
会议时,会议议题由提议者准备和提出。 由提议者准备和提出。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 10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 10 日内召集临时 根据《上市公司独
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立董事管理办法》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第 18 条完善表述;
(二)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由审计委员会承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
(三)1/3 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1/3 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接《公司法》规定
(四)1/2 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的监事会职权。
(五)党委会提议时; (五)党委会提议时;
(六)监事会提议时; (六)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七)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本行有 2 位副董事长时,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本行有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 2 位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规范相关表述。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 数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持。
第十五条 ……
委托书应当载明: 第十五条 ……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委托书应当载明: 根据本行《公司章
(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程》和行内实践调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 (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 整相关表述,定期
的指示;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具体包括:代理事项、权限、 报告书面确认意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有效期限和委托人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见只能本人签署,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删除相关表述。
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
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为原 第十七条 董事会一般以现场形式(含电话会议、视频会议 根据《银行保险机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 等)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 构公司治理准则》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
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 提下,可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 第 50 条及本行《公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签字。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 司章程》调整相关
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 方式召开。 表述。
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的,以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 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
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 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
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
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第十八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 根据证监现行制
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度要求删除相关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 第十八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 表述。独立董事发
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 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表独立意见等条
定 1 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 …… 款已在本行《公司
可意见。 章程》中予以体
…… 现。
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 ……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与 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
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 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 补充平票处理机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 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 制。
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 权。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决议未获通过,董事会可
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 以根据审议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修改,提交下一次董事会
视为弃权。 审议,董事会应当对该议案进行再次表决,如果票数仍然
相等,董事会可以提议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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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 第二十一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
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 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 由审计委员会承
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 1 名监 会秘书在 1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 接《公司法》规定
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统计。 的监事会职权。
…… ……
第二十二条 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应
议,必须有超过本行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 当有超过本行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
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 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 规范相关表述。
本行《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 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
……
第二十六条 提案未获通过的,在有关条件和 根据行内实践删
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 删除条款 除本条。
在 1 个月内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
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