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654号)
公告时间:2025-05-23 19:09:23
恒丰纸业: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654号)
目 录
一、审计报告......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6—7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8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9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0—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04 页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05—108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7-654 号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锦丰纸业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锦丰纸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五(二)1。
锦丰纸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纸类产品销售。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锦丰纸业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29,476,598.78 元、人民币72,823,731.41 元、人民币 110,290,101.43 元,其中纸制品销售业务为人民币26,966,244.00 元元、70,349,321.09 元、107,702,463.81 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1.48%、96.60%、97.65%;
由于营业收入是锦丰纸业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锦丰纸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及对账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5 及五(一)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锦丰纸业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3,918,272.85 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3,077,634.71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840,638.1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锦丰纸业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人民币 13,515,398.85 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581,674.96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 12,933,723.8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锦丰纸业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为人民币 13,230,888.93 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107,992.50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122,896.43 元。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管理层在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选取项目评价存货估计售价的合理性,复核估计售价与销售合同价格、历史数据等进行比较;
(4) 评价管理层就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5) 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存货监盘及存货库龄表,识别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丰纸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锦丰纸业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锦丰纸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丰纸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丰纸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锦丰纸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0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10 月 25 日,曾用
名四川锦丰纸业有限公司,由香港凯心有限公司、香港钜标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成都蓉光企业有限公司和温江锦苑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兴建。2014 年 9 月,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对公司的资产重组,重组后公司注册资本 23,920.00万元,其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竹浆集团)持股 95.004%,张华
持股 4.996%。2024 年 3 月,福华竹浆集团以持有的对公司的 15,930.00 万元债权对公司进
行增资,债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9,850.00 万元。2024 年 5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
公司派生分立为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旺达盛源纸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旺达盛源纸业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分立前公司注册资本 398,500,000.00 元,分立后注册资本63,700,000.00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217039132,公司住址:四川温江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