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8:22:02
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3.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333 号 40 号楼 6 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赓熙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251 人,代表股份
284,659,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8 人,代表股份 248,968,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7.5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3 人,代表股份 35,691,99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248 人,代表股份
35,707,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5 人,代表股份 1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3 人,代表股份 35,691,99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45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0%;反
对 1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弃权 48,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99,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0%;反对 1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2%;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473,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反
对 1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9%;弃权 27,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20,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反对 1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8%;弃权 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445,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5%;反
对 1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弃权 49,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92,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4%;反对 1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8%;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445,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
对 1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弃权 48,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92,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7%;反对 1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3%;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399,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6%;反
对 2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8%;弃权 13,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47,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16%;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36,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20%;反
对 2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5%;弃权 1,3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36,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09%;反对 2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9%;弃权 1,30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1%。
关联股东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03,454,131 股)、
胡赓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3,698,370 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307,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13%;反
对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 1,3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55,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36%;反对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8%;弃权 1,3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86%。
关联股东张露(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 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62,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88%;反
对 2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1,3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09,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259%;反对 2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1%;弃权 1,33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4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法定多数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62,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88%;反
对 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1,3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09,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259%;反对 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7%;弃权 1,33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