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8:04:42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698,6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3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32,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6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687,48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289%;反
对股数 3,011,1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11%;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98,6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4 年度权
(七) 0 0.0000% 734,132 100.0000% 0 0.0000%
益分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永生、方艳
(三)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瑕疵,但不会对本次股东
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