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7:44:38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701,711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实际参与现金分红股份 156,925,027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158,626,73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01,711 股)为基数计算:(1)剔除回购股份后 10 股分红金额=利润分配方案确定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股份*10=23,560,187.85 元/156,925,027 股*10=1.501365(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股份×剔除回购股
份后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156,925,027 股×1.501365 元/10 股=23,560,174.32
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3,560,174.32 元/158,626,738 股=0.1485258(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1.485258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5258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已 于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
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158,626,630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558,711 股后的总股本 157,067,9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3,560,187.8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5 年 2 月 27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为 158,626,738 股(含已回购的股份 1,701,711 股)且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转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注:实际分红总额与利润分配方案总额有些许出入,为小数点取舍导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701,711 股后的 156,925,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136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122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27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13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证券账户
1 王咸华 03*****933
2 姚海霞 03*****917
3 王鹏 03*****123
4 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8*****848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
后,本人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进行减持;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扣除上述期间权益分派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0.80 元)。
2、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将另行公告。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前“恒辉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26 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 1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黄山路西侧
咨询联系人:张武芬
咨询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传真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八、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