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凯大催化: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5-22 18:56:3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
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 、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bse.cn)上披露了《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14:30 在浙江凯大催化新
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召开,由董事长姚洪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15:00-2025 年 5 月 21 日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4,090,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23%。
根据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4,090,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2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3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1,37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4%。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9、《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0、《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中国结算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09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56,1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姚洪、郑刚、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桂燕、谭志伟、唐向红、沈强、鱼海容、梁振亚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为 51,434,277 股。
11、《关于 2025

凯大催化830974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