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8:03:41
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3224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9,878,593 股。
2、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109,878,4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987,840.4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期
间,宇邦转债新增转股数量 189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9,878,593 股。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987,840.40 元/109,878,593 股*10=0.99999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99998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9998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878,4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987,840.4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宇
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正处于转股期,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期间新增转股数量 189 股,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09,878,593 股。公司可转债因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起
暂 停 转 股 ,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宇邦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的总股本与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后总股本一致,均
为 109,878,593 股。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987,840.40 元/109,878,593 股*10=0.99999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99998 元。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878,59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999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999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宇邦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36.84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987,840.40 元/109,878,593股*10=0.99999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99998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999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
咨询联系人:林敏
咨询电话:0512-67680177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