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7:58:54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8,772,60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814,082.28 元。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8,772,60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其中,境
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630000 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按 10%计征);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0.700000 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详见【注】。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20%);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实际应
补缴税率 10%);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027****405
股东名称:郑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 号
3、咨询联系人:王磊、邢银龙
4、咨询电话:0793-8457210
5、咨询传真:0793-84610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