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20:06:40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4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洪伟艺先生
非独立董事: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林美钗女士
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 5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洪伟艺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洪伟艺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林美钗女士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洪伟艺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洪清泉先生
副总经理:常世伟先生
总工程师:洪清泉先生
财务总监:李秀好女士
董事会秘书:洪清泉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叶惠敏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其他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时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洪清泉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叶惠敏女士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6772119
电子邮箱:touzibu@gad5119.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之一
邮政编码:361023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戴李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许燕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常务副总经理相关职务,王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朱贵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秀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李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许燕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3,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王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朱贵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情况
1、常世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科技创新一等奖。2004 年至 2005 年,担任泉州能动力新技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4 年至 2007 年,担任福建创辉电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至 2021 年,担任湖北国安达监事。自 2008年起在公司任职,曾任国安达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国安达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世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1,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常世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秀好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 年至 2017 年,担任天津消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09 年
起在公司任职,2010 年至 2012 年,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汽客财务负责人;2013
年至 2022 年 5 月,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22 年 5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任公
司财务中心总监;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湖南百
安董事、湖南南岭消防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秀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秀好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叶惠敏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就职于厦门市国正税务师事务所、厦门市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润得济进出口有限公司。叶惠敏女士已于 2017 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 1 月入职公司证券投资部,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惠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惠敏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