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5-21 19:23:4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1日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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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雯 朱家辉 叶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