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8:27:49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政宏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6966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115,820,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47人,代表股份115,253,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6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 567,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2,072,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1,505,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567,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0%。
3、公司部分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54,4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6,4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1%;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6%;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54,4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6,4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1%;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6%;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54,4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6,4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1%;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6%;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54,4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53,6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6,4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1%;反对 53,6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94%;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41,8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2%;反对 43,8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 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同意1,99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91%;反对43,8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6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684,9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0%;反对 79,4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弃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36,9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635%;反对 79,4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3%;弃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47,6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92%;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5%;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6,4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1%;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6%;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3%。
关联股东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53,9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 54,1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
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5,9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30%;反对 54,1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5%;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54,4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6,4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1%;反对 40,9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6%;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585,0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 35,4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2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446%;反对 35,4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52%;弃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3%。
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51,5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反对 43,8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