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5-21 18:22: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工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2,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47,743.6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252,256.36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 3-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 24,000.00 24,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201.54 9,201.54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4,223.69
合计 53,201.54 47,425.23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 5,774.77 万元及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减去募集资金总额之差额 1.54 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3.69 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总投资额为 33,201.54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为 33,201.54 万元;为推进以上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湖南宏工增资不超过 33,201.54 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27 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 1666 号 5#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湖南宏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不发生变化。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65,873,171.09 3,416,032,964.80
负债总额 3,007,064,276.73 3,227,927,806.79
净资产 158,808,894.36 188,105,158.01
项目名称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567,198,524.26 225,890,333.67
利润总额 -9,291,506.67 33,397,728.52
净利润 -3,072,504.34 29,296,263.65
(三)湖南宏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宏工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已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33,201.54 万元用于实施“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才泉 花少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