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8:18:47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董事会召集,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 号威唐工业会议室
召开,董事长张锡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
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05 名,持有或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60,970,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4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4 人,持有或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60,010,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4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1人,持有或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96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6%。(截
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77,002,22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2,223,8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16,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9%;
反对 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1206%;反对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24%;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1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7%;
反对 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弃权 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6002%;反对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24%;弃权 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7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16,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9%;
反对 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1206%;反对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24%;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15,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3%;
反对 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弃权 2,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0166%;反对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05,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9%;
反对 3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8%;弃权 5,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9756%;反对3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310%;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3%。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拟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10,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1%;
反对 3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6%;弃权 5,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4961%;反对3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06%;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3%。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03,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6%;
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80%;弃权 2,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绩效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961%;反
对 3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154%;弃权 14,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9.6961%;反对3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4%;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5%。
关联股东钱光红、张锡亮及其控制的企业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009,975 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及绩效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591,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6%;
反对 3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6%;弃权 6,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5600%;反对3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4%;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5%。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615,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3%;
反对 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弃权 2,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0166%;反对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984,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77%;
反对 3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95%;弃权 6,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