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安科瑞202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22:13:43
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25-045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日总股本250,784,655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5,235,396.50元。
2、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专用账户新增回购股份754,4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变更为250,030,255股(即总股本250,784,655股-回购股份754,400股=250,030,255股)。
3、根据“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公司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将按照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计算分配比例。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4,400股后的250,030,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9051元(含税)。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0/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50,030,255股*3.009051/10*10/250,784,655股=2.999999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99999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999999元/股。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日总股本250,784,655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配现金股利75,235,396.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分配基数变动说明: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新增回购股份754,4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变更为250,030,255股。
2、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不会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54,400.00股后的250,030,2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905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814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18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9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95 周中
2 08*****334 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
3 00*****723 吴建明
4 01*****564 朱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0/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50,030,255股*3.009051/10*10/250,784,655股=2.999999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99999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9999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罗叶兰 朴蕾
咨询电话:021-69158331
传真电话:021-691583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