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20:57:50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5月14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7,653,61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1,063,736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2,758,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34%。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32,475,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7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0,282,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0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7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2,860,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68%。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30,24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83%;反对6,97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50%;弃权5,541,3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7%。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135,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53%;反对 8,082,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82%;弃权 5,540,8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6%。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109,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177%;反对 8,076,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64%;弃权 5,572,8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9%。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40,70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6%;反对 1,88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8%;弃权 1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80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63%;反对 1,88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10%;弃权 1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28,45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278%;反对 7,97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3%;弃权 6,327,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559,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363%;反对 7,97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014%;弃权 6,327,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23%。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34,573,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20%;反对 8,040,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57%;弃权 1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40,198,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1%;反对 2,375,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1%;弃权 1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30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32%;反对 2,375,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882%;弃权 1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6%。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34,599,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94%;反对 7,970,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55%;弃权 18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700,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84%;反对 7,970,803,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994%;弃权 18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971,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983%;反对 64,602,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480%;弃权 1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8,073,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367%;反对 64,602,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8.6247%;弃权 1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75,007,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334%;反对 67,567,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27%;弃权 18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5,108,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055%;反对 67,567,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8557%;弃权 18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75,01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353%;反对 67,561,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10%;弃权 1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75,005,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331%;反对 67,568,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32%;弃权 1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