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2024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20:26:44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5-038
金 安 国 纪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5: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 号);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涛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韩薇女士主持召开;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3,247,1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753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8,473,8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0981%;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14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73,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57%。
(二)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14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73,3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5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莹、罗瑶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2,858,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 302,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弃权 8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38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74%;反对30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9%;弃权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7%。
议案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2,858,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 302,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弃权 8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38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74%;反对30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9%;弃权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7%。
议案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2,888,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 272,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弃权 8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41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59%;反对27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25%;弃权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7%。
议案四:《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92,896,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反对 272,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弃权 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422,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51%;反对27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25%;弃权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25%。
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2,935,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 272,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弃权 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46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38%;反对27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25%;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8%。
议案六:《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2,834,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反对 334,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 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36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78%;反对334,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34%;弃权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7%。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2,893,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4%;反对 303,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42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5%;反对30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40%;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5%。
议案八:《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369,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9%;反对3,828,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2%;弃权 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9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713%;反对3,828,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043%;弃权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4%。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九:《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407,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7%;反对3,789,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4%;弃权 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93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16%;反对3,789,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977%;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7%。
议案十:《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415,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31%;反对3,789,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4%;弃权 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94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03%;反对3,789,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977%;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1,593,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7%;反对1,59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弃权 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11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487%;反对1,59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210%;弃权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3%。
议案十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1,614,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1%;反对1,590,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4%;弃权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14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54%;反对1,590,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189%;弃权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7%。
议案十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2,850,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 347,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弃权 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6,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