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公告时间:2025-05-20 19:09:27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证券代码:833943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虹路 3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3
第二节 释义......5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7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34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63
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71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72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78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80
第十节 有关声明......8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8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相同价格、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次发行可转债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120 万张(含本数)。
6、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阀门智能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 7,060.15 7,000.00
项目
2 高端铸造及加工改扩建项目 5,074.27 5,000.00
合计 12,134.42 12,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8、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无限售安排,新增债券自发行结束后第 1 日起转让。本次债券持有对象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公司本次发行已在该等有效期内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有关本次可转债特有风险的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优机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本次发行 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股东大会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优机投资 指 成都优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优机创新 指 成都优机创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优机精密 指 四川优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精控阀门 指 四川精控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恒瑞机械;四川恒瑞 指 四川恒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优机计量 指 四川优机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JV,约翰阀门 指 JOHN VALVES PTY LTD(约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
人的境外子公司
Gradient,格雷迪 指 GRADIENT SERVICES PTY LTD(格雷迪工程服务公司),系
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
楷航科技、成都楷航 指 成都楷航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优机精密的全资子
公司
优机泰国 指 优机实业(泰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
优机液压 指 优机液压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比扬精密 指 成都比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优机精密的控
股子公司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 指 可转换为发行人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再融资办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债管理办法》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专业名词释义
一站式定制化 指 与定制化机械零部件采购有关的全面解决方案,包括产品设
计、工艺设计、产品改进、生产组织、过程控制、质量控制、
物流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全面制造服务
是 21 世纪的现代制造模式,协同制造将串行工作变为并行工
协同制造 指 程,实现供应链内及跨供应链间的企业产品设计、制造、管
理和商务等的合作的生产模式,最终通过改变业务经营模式
与方式达到资源最充分利用的目的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是指建立在信
ERP 指 息技术基础上,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以系统
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员工及决策层提供决策手段的管理平
台
CE 从法语 CONFORMITE EUROPEENNE 缩写而成,意思为
欧洲共同体,后欧洲共同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