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19:05:39
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者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绿都大道 88 号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余养朝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66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342,2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66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数 36,594,62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30.44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747,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2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747,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数 747,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6220%。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者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所有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74,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2%;
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5%;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816%;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2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74,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2%;
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5%;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816%;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2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58,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0%;
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5%;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45%;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25%;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58,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0%;
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5%;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45%;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25%;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58,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0%;
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5%;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45%;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25%;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8%;
反对 1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7%;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65%;反对 1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605%;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58,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0%;
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5%;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45%;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25%;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76,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3%;
反对 1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1%;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892%;反对 1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77%;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52,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9%;
反对 1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6%;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720%;反对 1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050%;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503%;反
对 1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34%;弃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