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18:50:42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5:3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 3 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严帆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1,501,8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25,392 股的 34.92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8,85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25,392 股的34.2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47,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25,392 股的 0.703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47,8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376,525,392 股的 0.7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25,392 股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47,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25,392 股的 0.703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1,04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0%;反对 357,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1%;弃权1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6,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2.5686%;反对 357,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5150%;弃权 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1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859,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6%;反对 53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5%;弃权1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5,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5.7456%;反对 538,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3381%;弃权 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1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858,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104%;反对 540,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弃权1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4,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5.6852%;反对 540,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3985%;弃权 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1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838,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3%;反对 545,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8%;弃权 1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84,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4.9336%;反对 545,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5986%;弃权 1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67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842,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88%;反对 54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2%;弃权 1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88,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5.1111%;反对 543,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5231%;弃权 1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65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858,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9%;反对 54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0%;弃权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4,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份的 20.5609%;弃权 9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858,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4%;反对 540,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弃权1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4,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5.6852%;反对 540,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3985%;弃权 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16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795,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1%;反对 611,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8%;弃权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1,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3361%;反对 611,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0837%;弃权 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80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778,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00%;反对 614,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9%;弃权1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24,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6827%;反对 614,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1894%;弃权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2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 年)》
表决情况:同意 131,036,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2%;反对 36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权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2,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2.4289%;反对 367,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8776%;弃权 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935%。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764,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91%;反对 64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弃权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10,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1427%;反对 642,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2771%;弃权 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80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503,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7%;反对 64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6%;弃权10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3,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8745%;反对 642,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2771%;弃权 10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48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严帆(持有股份11,200,000)、关联股东严凯(持有股份 24,000)、关联股东肖伟群(持有股份30,000)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