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17:54:57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芮鹏先生、肖海龙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是否继续 是否存在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离任原因 在公司及 未履行完
到期日 控股子公 毕的公开
司任职 承诺
公司股东 连续担任
大会选举 2026 年 7 独立董事
芮鹏 独立董事 产生新任 月 13 日 即将满六 否 否
独立董事 年
后
公司股东 连续担任
大会选举 2026 年 7 独立董事
肖海龙 独立董事 产生新任 月 13 日 即将满六 否 否
独立董事 年
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芮鹏先生、肖海龙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两位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芮鹏先生、肖海龙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
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两位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中李奇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将在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与规则,但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候选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
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
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同意提名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如
候选人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
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现成员 拟调整后成员
审计委员会 芮鹏(主任委员)、赵砚青、肖海龙 李奇凤(主任委员)、赵砚青、漆彤
提名委员会 谭博学(主任委员)、聂树刚、肖海龙 谭博学(主任委员)、聂树刚、漆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肖海龙(主任委员)、陈晓娟、芮鹏 漆彤(主任委员)、陈晓娟、李奇凤
注:战略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
的任职生效前提为两位候选人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
司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奇凤女士简历:
李奇凤,女,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2022 年 9 月至今任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
任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奇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漆彤先生简历:
漆彤,男,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国际法学专业。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信托投
资公司法务;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深圳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法务;2003
年 7 月至今,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师,2012 年 12 月获聘教授。
漆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