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易信息: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20 17:35:27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
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
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 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2、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 298 号卓易信息 19 楼会议
室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乾先生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
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议案及其子议案:
1. 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 12,114.2237 万股的 3.3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0.0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2,114.2237 万股的 3.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50%;预留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2,114.2237 万股的 0.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50%。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议案二:
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卓易信息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