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公告时间:2025-05-20 17:09:38
股票简称:辰安科技 股票代码:30052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辰安科技
股票代码:300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 229 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 229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上升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尚需取得相关有权国资决策主体批准,以及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第一节 释义
合肥国投、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瑞为 指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辰安科技 指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中登公司 指
圳分公司
上海瑞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合肥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协议转让 指 国 投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14,5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上海瑞为持有的公司 14,580,000 股
标的股份 指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27%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 229 号
法定代表人 雍凤山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MA5H90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4 年 6月 4 日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
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经营范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经营期限 2024 年 6月 4 日至 2054 年 6月 3 日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 229 号
邮政编码 230041
主要股东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雍凤山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陆勤航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郭兆志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傅庶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许靖 男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旨在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增强资本纽带,与上市公司协同优势资源,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推动大安全大应急产业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海瑞为与合肥国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
瑞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合肥国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4,58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27%。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肥国投 人民币普通股 2,213,370 0.95% 16,793,370 7.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章 定义及解释
……
第二章 本次股份转让的数量及价格
2.1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持
有的辰安科技 14,580,000.00 股普通股股份(占辰安科技总股本的 6.27%)及该等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2.2 经转让方与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