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20:41:40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3242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源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6 名,代表股份 23,982,2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8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23,864,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3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1 名,代表股份 11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2 名,代表股份 1,325,1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 名,代表股份 1,207,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5%;参加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61 名,代表股份 11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2,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8%。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2、《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4,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2%;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8%。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3、《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4,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2%;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8%。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4、《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4,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2%;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8%。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5、《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69,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4%;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4%;反对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3%;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2%。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6、《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6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0%;
反对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1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7%;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2%。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7.01 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54%;反
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3%;弃权 6,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4%;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3%;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3%。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股东郝源增、任萍、郝建鑫、吴若思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25,140 股。
7.02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66,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
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4%;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3%;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3%。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8、《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69,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3%;
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2,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3%;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5%;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2%。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