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20:06:43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0,38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0,203,500股的66.771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969,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9,198,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76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78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7%。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88,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88,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9%。
4、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5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7%;反对5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2%;反对5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5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37%;反对5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0%;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5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4%;反对5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45%;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24%;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2%;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5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4%;反对5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5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3%;反对5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5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4%;反对5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发行资格和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