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9:40:48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2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79 人,代表股份688,780,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7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643,700,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8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3 人,代表股份 45,080,21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377 人,代表股份 45,080,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4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3 人,代表股份45,080,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842,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 669,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2%;弃权268,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42,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4%;反对 669,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852%;弃权 268,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4%。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806,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 68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0%;弃权292,5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06,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81%;反对 68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129%;弃权 292,5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90%。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82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8%;反对 68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6%;弃权272,3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21,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34%;反对 68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224%;弃权 272,3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2%。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834,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6%;反对 662,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弃权284,3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34,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5%;反对 662,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688%;弃权 284,3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8%。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9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1%;反对 785,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0%;弃权405,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89,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81%;反对 785,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416%;弃权 405,8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3%。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78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6%;反对 765,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弃权229,0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8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34%;反对 765,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984%;弃权 229,0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935,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1%;反对 1,59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8%;弃权
249,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35,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62%;反对 1,59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410%;弃权 249,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7%。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95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0%;反对 1,58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4%;弃权244,6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55,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17%;反对 1,58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056%;弃权 244,6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7%。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4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1%;反对 1,16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9%;弃权268,2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48,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37%;反对 1,16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812%;弃权 268,2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19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 1,32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9%;弃权261,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97,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83%;反对 1,32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323%;弃权 261,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