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9:35:49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4 栋 B 座 7 楼公司
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 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投票规则、大会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119,258,71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7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6,624,6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2 人,代表股份 2,634,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6 人,代表股份 48,561,03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5,926,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2 人,代表股份 2,634,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6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418,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55%;反对 8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2%;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720,8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698%;反 对 80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556%;弃权 36,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 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418,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55%;反对 8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2%;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720,8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698%;反 对 80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556%;弃权 36,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 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432,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71%;反对 7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4%;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734,6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982%;反 对 79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340%;弃权 32,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 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431,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6%;反对 8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2%;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734,1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972%;反 对 80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556%;弃权 22,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 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45,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44%;反对 8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7%;弃权 9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647,9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197%;反 对 81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767%;弃权 98,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7%。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 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 了《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19,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4%;反对 9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5%;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621,7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657%;反 对 908,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700%;弃权 31,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 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261,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35%;反对 9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3%;弃权 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563,4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457%;反 对 90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575%;弃权 95,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9%。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 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07,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78%;反对 9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3%;弃权 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707,13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878%;反 对 91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653%;弃权 95,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刘郁女士与杜建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540,182 股,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