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光: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7:44:37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星光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 A 区科技大道东 4 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俊威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492 人,代表股份 248,914,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4424%。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37,720,3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3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3 人,代表股份 11,193,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2%。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
东 487 人,代表股份 65,300,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75%。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562,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53%;
反对 1,732,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2%;弃权6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48,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91%;反对 1,732,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538%;弃权 6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2%。
提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097,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84%;
反对 2,066,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1%;弃权7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483,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65%;反对 2,066,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642%;弃权 7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3%。
提案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212,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45%;
反对 2,060,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76%;弃权6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598,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23%;反对 2,060,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547%;弃权 6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0%。
提案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524,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99%;
反对 1,617,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97%;弃权7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10,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04%;反对 1,617,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764%;弃权 7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32%。
提案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128,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10%;
反对 2,156,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4%;弃权6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514,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346%;反对 2,156,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3025%;弃权 6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9%。
提案 6.01 《戴俊威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789,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709%;
反对 2,137,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95%;弃权7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439,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87%;反对 2,137,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732%;弃权 7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1%。
提案 6.02 《张桃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63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72%;
反对 2,259,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3%;弃权7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09,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96%;反对 2,259,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608%;弃权 7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6%。
提案 6.03 《李振江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862,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93%;
反对 2,259,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1%;弃权7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12,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42%;反对 2,259,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605%;弃权 7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3%。
提案 7.00 《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933,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26%;
反对 2,320,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21%;弃权6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19,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55%;反对 2,320,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531%;弃权 6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3%。
提案 8.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216,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0%;
反对 1,525,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29%;弃权17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02,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05%;反对 1,525,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361%;弃权 17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4%。
提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364,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55%;
反对 2,382,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72%;弃权1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