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21:00:39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公司 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2,894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3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7198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0092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3,950.1778 万股变更为 13,903.1686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3 幢
3、联系人:陈宇晴
4、联系电话:021-31167902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