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20:20:45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510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忠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127 名,代表股份300,107,0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09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名,代表股份 23,986,3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名,代表股份 276,120,6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574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19名,代表股份3,362,5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4,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名,代表股份3,348,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使用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出席或列席的人员有董事长周忠国先生、董事许锦力先生、马飞先生,独立董事李光女士、韩国强先生、李震东先生、潘丹先生、监事会主席孙战海先生、监事黄磊先生、赵奥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剑峰先生、孔静雅女士、何瑞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周震先生、副总裁牛景昌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蒋仕宝先生、副总裁何兆龙先生、齐幸辉先生。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等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079,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5,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1%;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7%;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股东同意 57,761,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85%;反对 662,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5,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644%;反对 662,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37%;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51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9%;反对 584,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股东同意 57,840,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8%;反对 584,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74,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989%;反对 58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3791%;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股东同意 57,761,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85%;反对 662,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644%;反对 662,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137%;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