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20:05:41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浦路 154 号 2 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604 人,代表股份数量 345,737,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 20.95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276,172,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1人,代表股份数量69,565,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5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60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18,634,36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49,069,04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01 人,代表股份数量 69,565,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53%。
3.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3,981,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0%;反对 1,6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4%;弃权 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878,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97%;反对 1,6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64%;弃权 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
年度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99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0%;反对1,6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3%;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888,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3%;反对1,6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4,00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81%;反对1,6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5%;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899,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4%;反对1,6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5%;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91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6%;反对1,7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2%;
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814,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58%;反对1,7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4%;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52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0%;反对2,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7%;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418,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20%;反对2,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1%;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44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76%;反对2,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3%;弃权1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344,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97%;反对2,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6%;弃权1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 227,103,167 股。
表决情况:同意116,520,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86%;反对1,9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2%;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20,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86%;反对1,9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2%;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583,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1%;反对1,9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4%;弃权1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480,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6%;反对1,9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9%;弃权1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3,919,768 股。
表决情况:同意59,627,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68%;反对2,0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49%;弃权1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27,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68%;反对2,0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49%;弃权1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91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6%;反对1,6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4%;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814,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58%;反对1,6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2%;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费龙飞先生、贺成龙先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