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47:50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张芝焕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东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张芝焕(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拥有公司权益达到公司权益比例5.000011%。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收到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华智云”)、张芝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二路 188
号 2 栋 1 单元 8 楼 802 号
法定代表人 罗大威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CN0Q9M8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双
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
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
经营范围 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3-07-07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二路 188
号 2 栋 1 单元 8 楼 802 号
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成都水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持股
2、张芝焕
姓名 张芝焕
曾用名 陆欢焕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20102************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张芝焕为成都水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水华智云系成都水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张芝焕应为水华智云的一致行动人。如下图: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 年 3 月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水华智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12,870,200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526,163 张,张芝焕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464,000 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84,360 张,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及自筹资金。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于同时持有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并计算权益比例的规定,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合计拥有公司权益达到公司权益比例的 5%。
本次权益变动前,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权益变动后,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合计拥有公司权益比例5.000011%。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有权转股的 合并计算股 有权转股的 合并计算股
A 股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 份与可转债 A 股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 份与可转债
(股) 债券(张) 可转股股份 (股) 债券(张) 可转股股份
的权益比例 的权益比例
成都水华
智云科技 0 0 0 12,870,200 526,163 3.415979%
有限公司
张芝焕 0 0 0 0 548,360 1.584032%
合计 0 0 0 12,870,200 1,074,523 5.000011%
注 1、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有的股份数量+持有的“帝欧转
债”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计算。
注 2:“帝欧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计算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计算其拥有权益比例的,应当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证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所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并将其持股比例与合并计算非股权类证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相比,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公司截至2025年5月15日总股本数394,199,077股;公司未转股可转换债券余额14,513,835张,根据前述规定测算:
1、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持有公司股份 12,870,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264899%;
2、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合并持有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权转换部分的权益股份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和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当前债券余额所对应股份总数的 5.000011%;
依据二者中较高为准的原则,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当前合并持有权益达到公司权益比例 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水华智云、张芝焕对本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水华智云、张芝焕)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