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43:58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6: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薛亚辉先生为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薛亚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增军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薛亚辉先生。公司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登记备案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及公司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薛德龙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聘任张冬梅女士、薛建军先生为公司顾问,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关联董事薛亚辉先生、薛舒方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公司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 5 月 17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薛亚辉先生、党增军先生、王中营先生、薛舒方女士、张金睿先生组成,其中薛亚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裴志军先生、王仲先生、王中营先生组成,其中裴志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王仲先生、张金睿先生、刘治军先生组成,其中王仲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金睿先生、裴志军先生、熊晓华先生组成,其中张金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薛亚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汪庆领先生、刘治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邹悟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李培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lipei@hnzynp.com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朱会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朱会珍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zhengquan@hnzynp.com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于俊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1、薛亚辉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2 月生,西安交通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第十四届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河南省商会副会长、第十四届焦作市政协常委、焦作市工商联副主席,焦作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2003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中原吉凯恩总经理秘书、中原吉凯恩商务部副部长、中原吉凯恩总经理助理、中原吉凯恩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恒久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理研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豫舟同达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薛亚辉先生持有公司 247,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薛亚辉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德龙先生配偶的妹妹的儿子,与本次董事候选人薛舒方女士系表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党增军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9 月生,大学学历,
1988 年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工程办主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内配明达氢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焦作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开封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豫舟同达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截至公告日,党增军先生持有公司6,38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党增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王中营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8 月生,大学学历,
学士学位,2005 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MBA,高级工程师,1989 年 9 月到
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中营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河南恒久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王中营先生持有公司3,153,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2011 年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王中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刘治军先生:男,汉族,1977 年 5 月出生,大学学历,1999 年 7 月进入
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艺员,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营销总监、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南京理研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治军先生持有公司 617,7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
刘治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熊晓华先生,男,汉族,1981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一
级人力资源师,200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副 CHRO。2015 年 5 月进入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长、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公告日,熊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