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43:29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飞沃科技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友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 名,代表股份共计 37,651,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93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44 名,代表股份共计 4,855,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共计 34,852,62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6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2,798,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235%。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 3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反对 3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5%;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 3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反对 3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5%;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 3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反对 3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5%;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7,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 3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2,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3%;反对 3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5%;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7,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 3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2,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3%;反对 3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5%;弃权 3,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7,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 32,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弃权 1,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1,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65%;反对 32,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9%;弃权 1,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 3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弃权 2,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反对 3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2%;弃权 2,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35,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66%;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1%;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21,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0%;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70%;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友君先生、刘杰先生、上海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南财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8,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7%;反对 3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弃权 2,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11%;反对 3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9%;弃权 2,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8,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7%;反对 3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弃权 2,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11%;反对 3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9%;弃权 2,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制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18,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反对 30,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22,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21%;反对 30,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26%;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