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青宝: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34:36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ST 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不含 5%)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6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逸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7 人,代表股份 47,792,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25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878,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13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2,913,50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2,913,50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2,913,50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807,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4%;
反对 9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7%;弃权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988%;反对 9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8848%;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4%。
提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9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18%;
反对 9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79%;弃权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0,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04%;反对 9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3.1011%;弃权 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5%。
提案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9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18%;
反对 9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79%;弃权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0,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04%;反对 9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3.1011%;弃权 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5%。
提案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84,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63%;
反对 1,58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60%;弃权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24%;反对 1,58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2303%;弃权 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3%。
提案 5.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77,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09%;
反对 1,464,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47%;弃权4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8,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44%;反对 1,464,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2729%;弃权 4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27%。
提案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01,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05%;
反对 1,362,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07%;弃权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39%;反对 1,362,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7616%;弃权 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5%。
提案 7.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25,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10%;
反对 1,536,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1%;弃权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25%;反对 1,536,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2.7235%;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0%。
提案 8.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1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76%;反对 1,629,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93%;弃权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68%;反对 1,629,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9259%;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4%。
提案 9.00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1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76%;反对 1,629,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93%;弃权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68%;反对 1,629,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9259%;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环宇 吴永富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