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23:4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广信材料(300537)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元松 联系电话:010-59026711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济舟 联系电话:010-5902671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落后于《江苏广
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
文件一致 预期项目建设进度。具体详见2024年12月31
日公告之《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核
查意见》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次(前任持续督导保荐人金圆统一证券有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限公司(以下简称“前任持续督导保荐
人”)列席1次公司股东大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项目 工作内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前任持续督导保荐人现场检查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前任持续督导保荐人培训1次)
(2)培训日期 前任持续督导保荐人2024年12月26日培训
前任持续督导保荐人培训募集资金使用与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要求、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相关处罚案
例、退市制度新规解读、股份减持政策等相
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持续督导期内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人及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的持续督导保荐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为中德证券,对应持续督导期间为2025年1
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为曾元松、何济舟。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亏损,原因主
要为:
(1)对子公司江苏宏泰商誉
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
商誉减值损失2,991.36万元;
(2)子公司江苏宏泰减少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68.46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万元; 了解公司亏损原因,督促公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3)考虑到部分客户端信用 司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情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风险突显,基于谨慎性原则 况,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
变化情况) 计 提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损 失 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1,344.31万元; 务。
(4)因历史原因公司存在多
基地运营情形,重复生产经
营资源配置使得公司运营成
本较高,且设备、存货也存在
一定减值风险。公司对设备、
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920.52万元。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 是 不适用
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人,相应变更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
2024年1月15日,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