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02:3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鼎邦”、“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无锡鼎邦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
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
督导期内,无锡鼎邦有效执行了规
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情况;每半年度前往公司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
无锡鼎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内,公司在
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分别开展了无锡鼎邦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年度现场核查,
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
5、现场检查情况 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
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
核查,并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
送了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对无锡鼎邦募集资金使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相关事项、募集资金置换和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 176,878,980.07 元,占总资产比重为 25.69%。
公司主要客户为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公司给予对方的收款期限较长,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已按审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并加强催收,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能严格控制风险、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款责任制,将会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若未来出现销售回款不顺利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从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焰 李凯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