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16 18:33:43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87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2,581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事项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价格不超过62.0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截至目前,公司已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87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2,581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62.0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83,87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0.54%;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上限62.0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22,58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0.36%。假设本次回购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 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 42,661,687 47.40% 42,984,268 47.76% 43,145,557 47.94%
无限售条件股 47,338,313 52.60% 47,015,732 52.24% 46,854,443 52.06%
合计股份数量 90,000,000 100.00% 90,000,000 100.00% 90,000,000 100.00%
注:1、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本结构情况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以2025年4月25日为权益登记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回购后 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2、上 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
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70,198,323.77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720,298,939.40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35,525,549.37元,流
动 资 产 为 1,418,287,932.55 元 , 归属 于上 市 公 司股 东 的净资 产 为 人民 币
1,942,100,320.13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98%。假设按照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1.12%,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比重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将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除了持有本公司股份4,596,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1%)的股东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以外,公司未收到其他前述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收到该类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2025年4月8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张定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公司回购期间,张定武先生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