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16 16:53:47
目 录
一、会议须知......2
二、会议议程......4
三、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
议案四: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9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1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2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13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14
议案十: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5
议案十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16
四、议案附件......18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1
附件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4
附件四: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26
一、会议须知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月 30 日 10 时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 889 号科技绿洲四期 8号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辰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月 30 日至 2025 年 5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9.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12. 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 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关于《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结合2025年行业机遇和公司业务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四:《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738,925.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7,532,481.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