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16 16:20:28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26 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三.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
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
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
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
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或股东代表)提
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提问时需说明
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 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
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
绝或制止。
八.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提问
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
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事项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 10 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数。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表决票要求填
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
上签字。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
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十四.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5 年 5 月 26 日(周一)15:00
地 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 32 号启德大厦 8 栋会议室
召集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胡鹍辉先生或副董事长宋永波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1 人
10.01 《关于选举刘洪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三: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组织编写了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1,533,630.6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23,069,921.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70,426,8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9,789,62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19,789,62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9.73%。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