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永杉锂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告时间:2025-05-15 20:52:14
股票代码:603399 股票简称:永杉锂业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注册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对象为永宏投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永宏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永荣致胜全资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 6.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71,839,080 股(含本数),
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3.94%,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7、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9、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12、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规定,本预案已在“第七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等进行了说明,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4、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详见本预案“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三、发行人董事会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5、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1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公司声明......1
特别提示......2
释义......8
第一节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10
一、公司基本情况......10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3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13
五、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15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6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6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序......16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7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7
二、发行对象的股权及控制关系......17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18
四、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情况......19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19
六、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
的重大交易情况......19
七、本次认购资金来源......19
第三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21
一、合同主体......21
二、认购金额、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其他协议主要内容..... 21
三、协议生效条件......23
四、违约责任......23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5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2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2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27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27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28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9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2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0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30
第六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31
一、宏观及行业风险......31
二、经营风险......32
三、财务风险......33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风险......34
第七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36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36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38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39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43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43
二、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43
三、发行人董事会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
具体措施......43
第九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50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永杉锂业、本公司、上市 指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股股票
发行 A 股股票
永荣致胜 指 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永宏投资、发行对象 指 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永荣致胜全
资子公司
一期项目 指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 45,000 吨锂盐项目一期项目
二期项目 指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 45,000 吨锂盐项目二期项目
《公司章程》 指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预案 指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董事会 指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