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20:24:18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28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将《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储能柜设备租赁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锐中心 39 层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14 人,代表股份 158,375,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1.95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数 13,025,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8054%;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数 145,350,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145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任保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207,7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8%;反对
112,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弃权 5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295,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6%;
反对 11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6%;弃权5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208,8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反对
110,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8%;弃权 56,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29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
反对 110,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7%;弃权56,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207,1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4%;反对
112,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弃权 56,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29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7%;
反对 112,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9%;弃权56,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208,0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反对
112,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弃权 5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295,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9%;
反对 112,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9%;弃权5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199,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7%;反对
143,4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6%;弃权 32,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287,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4%;
反对 143,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8%;弃权32,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6)《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3,224,5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73%;反对
5,095,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72%;弃权 56,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6,311,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914%;
反对 5,095,2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99%;弃权56,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7)《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232,8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6%;反对
109,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 33,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320,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6%;
反对 109,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弃权33,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1,680,9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727%;反对
6,659,0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46%;弃权 35,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4,768,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316%;
反对 6,659,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82%;弃权35,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208,5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3%;反对
132,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34,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295,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6%;
反对 13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6%;弃权34,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8,223,5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7%;反对
118,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弃权 34,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310,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6%;
反对 118,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6%;弃权34,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1,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657%;反对
6,986,0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11%;弃权 36,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