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20:12:43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3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12 层
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训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6 人,代表股份132,923,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31,184,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48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73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1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3 人,代表股份1,73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73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58,9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07%;弃权 1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816%;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999%;弃权 1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85%。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58,9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07%;弃权 1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816%;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999%;弃权 1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85%。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19,8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3%;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07%;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331%;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999%;弃权1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70%。
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19,3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9%;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07%;弃权 19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043%;反对 1,10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999%;弃权1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58%。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10,8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5%;反对 1,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75%;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155%;反对 1,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75%;弃权1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70%。
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24,7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0%;反对 1,09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270%;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149%;反对 1,09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181%;弃权1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70%。
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17,8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8%;反对 1,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22%;弃权 1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81%;反对 1,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49%;弃权1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70%。
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08,8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0%;反对 1,12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465%;弃权 18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005%;反对 1,12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076%;弃权1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19%。
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617,8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8%;反对 1,11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97%;弃权 18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81%;反对 1,1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