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51:35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7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冠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33,6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3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084%。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3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0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3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084%。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55%;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4%;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55%;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4%;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0%;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67%;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4%;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0%;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67%;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4%;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反对15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2%;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788%;反对15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2%;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3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25%;反对9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3%;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25%;反对9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3%;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55%;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55%;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4%;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55%;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4%;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8%;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1932%;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37%;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8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9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02%;反对9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66%;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9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8%;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850股(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