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45:46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5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及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21,567,02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8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9,198,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7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2,368,9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7%。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2 人,代表股份2,368,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7%。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49,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42%;
反对 1,35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81%;弃权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33%;反对 1,35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3742%;弃权 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5%。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78,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77%;
反对 1,331,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4%;弃权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806%;反对 1,331,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2091%;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03%。
(3)《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88,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7%;
反对 1,331,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4%;弃权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942%;反对 1,331,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2091%;弃权 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6%。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78,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78%;
反对 1,329,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6%;弃权5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848%;反对 1,329,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1205%;弃权 5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47%。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78,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79%;
反对 1,326,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8%;弃权
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918%;反对 1,326,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9742%;弃权 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0%。
(6)《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95%;
反对 1,331,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34%;弃权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63%;反对 1,331,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2007%;弃权 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44,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95%;
反对 1,35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80%;弃权6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327%;反对 1,35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3700%;弃权 6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74%。
(8)《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79,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83%;
反对 1,33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6%;弃权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101%;反对 1,33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2724%;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4%。
(9)《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81,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99%;
反对 1,33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6%;弃权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45%;反对 1,33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2724%;弃权 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0%。
(10)《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021,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84%;
反对 1,493,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4%;弃权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48%;反对 1,493,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3.0348%;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04%。
(11)《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994,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6%;
反对 1,491,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71%;弃权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262%;反对 1,491,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