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30:22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 466 号华策中心 A 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依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39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4,576,46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7.5785%(已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回购账户的股票数量,下同)。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73,676,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899,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8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共 39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959,6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1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01,01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6%;反对1,8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6%;弃权1,6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7,39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92%;反对1,8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99%;弃权1,6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9%。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00,99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1%;反对1,9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1%;弃权1,6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7,381,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411%;反对1,9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80%;弃权1,6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491,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9%。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01,01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2%;反对1,8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6%;弃权1,6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7,395,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92%;反对1,8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2%;弃权1,6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26%。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00,38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57%;反对2,4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弃权1,7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772,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40%;反对2,4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01%;弃权1,7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9%。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同意700,36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5%;反对2,4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3%;弃权1,7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26,749,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026%;反对2,4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82%;弃权1,7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92%。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00,41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8%;反对2,5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4%;弃权1,6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26,800,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74%;反对2,5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92%;弃权1,6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34%。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700,40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9%;反对2,5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7%;弃权1,6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78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241%;反对2,5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3%;弃权1,6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7,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698,435,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4%;反对4,52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3%;弃权1,6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818,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651%;反对4,52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85%;弃权1,6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7,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5%。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00,35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4%;反对2,4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0%;弃权1,7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73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548%;反对2,4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9%;弃权1,7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9,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8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同意700,34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1%;反对2,5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0%;弃权1,6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732,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471%;反对2,5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9%;弃权1,6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9,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3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700,26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7%;反对2,6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5%;弃权1,6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652,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877%;反对2,6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82%;弃权1,6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4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