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15 18:53:0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证券代码:60341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 9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025 年 5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578,633 股
2、发行价格:23.27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85,784,789.9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380,963,489.32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李新先生发行,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李新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内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目录
特别提示...... 1
目录...... 3
释义...... 4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三、 本次发行对象概况......11
四、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3
五、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4
六、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7
七、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9
八、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0
九、 其他重要事项...... 22
十、 备查文件...... 22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捷电气、上市公司、发行 指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李新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股票
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指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与承销方案》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金诚同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达
会计师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说明:本公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Xinje Electric Co.,Ltd.
股票简称:信捷电气
股票代码:603416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157,138,633.00 元
法定代表人:李新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 9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81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4440635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上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信捷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李新先生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6,578,633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4 年 5 月 24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3.4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3.49 元/股,调整为 23.27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23.49 元/股-0.22 元/股=23.27 元/股。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85,784,789.91 元,扣除发行费用 4,821,300.5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380,963,489.3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即 38,578.48 万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李新先生送达了《无锡信捷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17 时止,
李新先生已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
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25 年 4 月 2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XYZH/2025SZAA8B0184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5 年 4 月 17 日,中泰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转
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