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7:09:41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20.17 元/股调整为 19.95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为股
权登记日,以当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结合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0.17- 0.22=19.95 元/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由恰当、 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由 20.17 元/股调整为 19.95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