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20:25:38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9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李忠轩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郑能恒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敏、王芳、彭月初、熊志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敏、王芳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敏、王芳、彭月初、熊志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敏、王芳、彭月初、熊志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敏、王芳、彭月初、熊志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份登记、限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2)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及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5)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敏、王芳、彭月初、熊志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拟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