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9:49:42
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决议: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龙园路 2 号 C 栋 1 号会
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志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0 人,代表股份 76,254,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2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8,791,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79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7,463,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46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3,306,42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0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30,96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11,175,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1.175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251,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3,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250,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2,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250,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2,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90,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2,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4%;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持股份的 0.0038%。
关联股东李志荣、罗志明、李志方、李秋霞、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250,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2,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4%;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250,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2,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7%;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250,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2,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250,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02,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杨斌、赖凌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